祥龙摆尾辞旧岁,金蛇狂舞闹新春。2025年春节将至,诚祝大家阖家幸福、万事如意!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积极营造崇廉尚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公司纪委提醒干部职工勿越红线,严守底线,确保春节期间清廉过节。
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烟酒茶、名贵特产和各类有价证券等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: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(券)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零一条: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、套取资金滥发津贴、补贴、突击花钱等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四条: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福利等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严禁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、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:
(一)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、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;
(二)改变公务行程,借机旅游;
(三)参加所管理企业、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,借机旅游。
以考察、学习、培训、研讨、招商、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(境)旅游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。
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并借机敛财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条: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、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,从重或者加重处分,直至开除党籍。
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违规借用、占用下属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七条:违反有关规定配备、购买、更换、装饰、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严禁酒驾醉驾、酒后寻衅滋事、餐饮浪费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: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,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,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、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,损害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的,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
纪法链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三十三条:在公务活动用餐、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、监督管理职责,导致餐饮浪费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(纪检监察室)